这就决定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每一个问题的研究,都必须以其他问题的“非在场性”的“在场性”为依据,马克思主义哲学的“总体性”概念的意义就在这里。因此,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,概念的辩证法体现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,使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有“许多规定的综合”、“多样性的统一”具体再现,从而以“思想的具体”再现现实的具体,以“思想的总体”再现现实的总体。马克思认为,只有这种方法才是“科学上正确的方法”;只有这种“科学上正确的方法”才能实现概念的总体性定位,才能达到对现实的真正理解。
另一方面是概念的历史性内涵。以劳动概念为例。劳动在每一个社会都存在,并具有人类学的意义,但到了古典经济学才达到对“劳动一般”的理解和把握,从而体现出“劳动”、“劳动一般”这一概念的历史性内涵。具体地说,货币主义者把财富看成是外在于人的货币,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把财富的源泉从对象性存在转移到主体性活动——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,体现了当时社会的主要活动方式,但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仍然把这种活动本身限于获取货币的活动;重农主义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能创造“纯产品”,反映了农业劳动在当时占有一定的社会地位,同时,把财富理解为劳动(虽然还是一定形式的劳动)已是很大的进步;亚当·斯密则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具体规定性,认为就是劳动创造财富。“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,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,这就是产品一般,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。”[12]